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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新竹公園 及動物園文創保留轉貼蕭文杰教授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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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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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新竹公園 及動物園文創保留轉貼蕭文杰教授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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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的新竹動物園、新竹公園會勘,我並沒有去,主要是剛由恆春回來,加上時間及身體欠安等因素,不過我通知鄭心佩跟新竹老屋發展處
派代表去。
心佩後來回我電話,聽了心佩說法後,我對官方態度不是很高興,首先聲明並不是與新竹市公務員為敵、作對,而是這是態度問題,新竹動物園工程都已經發包,卻無視文資法的規定,根據文資法第十五條規定 公有建造物及附屬設施群自建造物興建完竣逾五十年者,或公有土地上所定著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群自建造物興建完竣逾五十年者,所有或管理機關(構)於處分前,應先由主管機關進行文化資產價值評估。
而另一項爭議是玻璃工藝博物館是提報的內容之一,文化局竟然沒有要求先停工,導致內部已經拆除(提報當時尚未完全拆除,當時還在施工中)
新竹市政府沒有請文資委員先行評估已經失職,我們才會補提報,可是聽說有官方人員跟委員表示希望大鳥籠等若干有歷史的建築不要列文資,根據轉述,他們說:如果列文資就不好利用,還說你家如果被指定你做何感想之類的話,還空口說白話說沒有文資身分也會好好保護。
這個說法令人憤怒,根據7月17日新竹動物園現勘(3位文資委員),新竹市文化局回函,所有委員都認為重要,應該列冊,再依照委員建議類型召開審議,怎麼官方反而不希望列入文資
根據憲法166條: 國家應獎勵科學之發明與創造,並保護有關歷史、文化、藝術之古蹟、古物。
不會利用文化資產是新竹市政府無能啦!現在連總統府、監察院等都是法定文資,我怎麼沒聽過有總統說過不知道怎麼利用。
新竹市的官方人員說法顯然違背憲法精神,並且意圖影響委員公正性。
剛才我看了媒體報導,文資審議結果出爐,讓我驚訝的是那個林智堅號稱全球唯二的大鳥籠果然也沒有正式文資身分,用常識判斷,大鳥籠會比黃魚鴞欄沒價值嗎????怎麼黃魚鴞欄有歷史建築身分,全世界唯二的大鳥籠沒有?你們要知道列冊被拆了也沒有法源可以追究,以後大鳥籠被改的四不像、被毀了,新竹人就去日本看全球唯一的大鳥籠吧!
在此我們只能替這些無法有文資身分的歷史建物哀悼了!

PS:突然想到,列冊文資6個月內要完成審議,新竹的工程延宕可不是我造成的,現在我要要求新竹的議員盯緊這幾個列冊文資,沒審查前不許動工

文資法 第十四條主管機關應定期普查或接受個人、團體提報具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價值者之內容及範圍,並依法定程序審查後,列冊追蹤。依前項由個人、團體提報者,主管機關應於六個月內辦理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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